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通知布告
根据株洲市人民当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株洲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体系法律顾问选聘管理工作的关照》(株国资〔2019〕19号)要求,针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现向社会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1名。
一、选聘资格
1.所在律所依法设立,具有相干执业天资,延续执业3年以上。
2.所在律所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架构、完美的质量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3.所在律所资产规模、专业人员数量、业绩等指标在偕行业中具有比较上风。
4.拟聘律师附和、实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同公司企业文化,认识公司营业。
5.拟聘律师具备天资证书,从事三年以上相干法律营业,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6.拟聘律师及所在律所近三年无庞大违法记录。
7.拟聘律师原则上入选株洲市法律顾问专家库。
8.拟聘律师近三年内,未出现因履职不力造成败诉或裁定不利,或未出现因履职不力列入公司负面清单的情形。
二、选聘程序
1.报名。吻合通知布告选聘资格的律师在通知布告规定的期间内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2.工作小组审核。工作小组根据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拟聘法律顾问人选。
3.市国资委备案。确定拟聘法律顾问后,报市国资委备案。
4.签订聘用合同。市国资委赞成后,与相干单位签署《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三、资料提交要求
1.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及行业排名、获奖情况。
2.近三年的法律服务业绩。
3.重要服务内容及专业专长。
4.年度服务费用报价(报价函)。
5.回避及履职承诺。
6.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律师事务所红色公章。
四、报名文件提交
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17时,提交地址为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268号506室,联系人:封女士,电话:13973319670,邮编:412007。
附件(点击下载):
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需求单位情况表.doc
2. 常年法律顾问报名表.doc
3. 回避及履职承诺书.doc
4. 报价函.doc
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