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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项目聘请财务顾问、法律尽调机构、财务尽调机构的选聘通知布告

日期:2020年10月19日

    根据《株洲市国投集团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制度(试行)》要求,现针对XX项目投资向社会公开选聘以下中介机构:财务顾问、法律尽调机构和财务尽调机构。

一、选聘资格

1.所在机构依法设立,具有相干执业天资,延续执业3年以上。

2.拟聘机构具备天资证书,从事三年以上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营业,申报主体的项目承办团队独自(不含关联事务所)承办过4起以上IPO或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保荐、财务顾问、法律或审计服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资本运作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财务顾问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自力财务顾问营业资格。

3.所在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架构、完美的质量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4.所在机构资产规模、专业人员数量、业绩等指标在偕行业中具有比较上风。

5.拟聘机构附和、实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识公司营业。

6.拟聘机构近三年无庞大违法记录,最近三年比选机构的团队成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行政处罚。

7.拟聘机构近三年内,未出现因履职不力造成败诉或裁定不利,或未出现因履职不力列入公司负面清单的情形。

二、选聘程序

1.报名。吻合通知布告选聘资格的中介机构在通知布告规定的期间内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2.公司审核。公司相干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完成相干决策流程,并根据综合评分确定拟聘中介机构。

3.签订相干合同。决策主体完成审批后,与机构签署《聘用合同》。

三、资料提交要求

    详见附件《相应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机构红色公章。

四、服务内容

    对某XX项目进行尽调,并出具相干书面报告及提供专业服务。

1.财务顾问工作内容:对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细致的全方位尽调,出具《尽职调查报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针对单一项目提供周全的资本运作服务。

2.专项法律顾问工作内容:对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细致的法律尽调,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针对单一项目提供周全的法律服务,包含各类协议的起草和会商。

3.专项财务顾问工作内容:对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细致的财务尽调,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等,针对单一项目提供周全的财务相干服务。

五、报名文件提交

    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17时,提交地址为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268号5楼,联系人:卓老师,电话:18073119117,邮编:412007。

附件:关于XX项目聘请财务顾问、法律尽调机构、财务尽调机构的选聘通知布告附件:相应文件.doc

 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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