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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实施营改增 9万纳税人将受益

日期:2016年03月17日

    按照国务院部署,自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当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月贩卖额不超2万元的小微企业将免征增值税和业务税。

    湖南此次试点只涉及了“1+7”个行业,“1”即交通运输业,“7”即部分当代服务业的7个行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据省财政厅相干负责人介绍,试点增值税税率表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另外,物流行业的税费也会增长。湖南全洲当代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是全洲药业集团的一家子公司,“营改增之后,因为可抵扣的项目少,公司的税负显明增长了。”董事长兼总裁周求华说。

    如以1000万元的业务额为例,如今必要缴纳业务税30万元(1000万×3%),其中,可扣除成本费以40%计算,为400万元。

    营改增之后,1000万元的贩卖额必要缴纳99万元的税(1000万÷(1+11%)×11%)。而400万元的成本进行扣除后,假如按最高的税率17%扣除,也只能扣58万元(400万÷(1+17%)×17%),那么增值税部分必要缴纳41万元,比原来30万元的业务税多出了11万。

 

(来源:三湘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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